片片有登記 廢棄太陽光電板回收處理機制上路
台灣積極發展綠能發電的同時,因應未來廢棄太陽光電板如何妥善處理,環保署已建置完整回收清除處理體系,並在日前完成第一批廢光電板的清理工作。
這批廢光電板為澎湖一處太陽光電設置所所淘汰,共50片。
環保署與經濟部能源局所聯手推動的回收清除處理體系,由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者預繳回收清理費用,再委由專業處理機構負責進行回收,目前由「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」負責。
大規模進行太陽光電發電的業者,在設置時即需向經濟部能源局登記每一片太陽能板的序號,並繳交太陽光電板回收清理費用,當太陽能板需淘汰時,經上網登錄、按規範收集,由清除業者收運處理。而家戶甚至露營車等民眾少量使用者,仍可撥打專線電話,獲得協助處理。
此舉不但可防止廢光電板遭任意棄置恐造成環境污染,更將積極促進資源化的發展,創造出綠能循環經濟。
反之,若任意棄置廢棄太陽光電板,或透過不合法的管道清除處理,違者將依廢清法,最高處300萬元罰鍰。
我國綠能政策規劃,設定在5年後太陽能發電量預估將達到20GW,以太陽光電板生命週期為20年計算,推估124年起廢板數量每年將超過10萬公噸,另每年可能產生因天災造成年設置量0.5%的廢棄物,若發生非法棄置,其中電路板恐釋出重金屬造成環境污染,環保署因此「超前部署」預先規劃回收體系。
太陽能光電板主要成分玻璃占74.16%、鋁10.30%、矽3.35%、銅0.57%、貴重金屬及其他塑膠,經適當分類拆解後具有回收再利用價值。目前業者將採用熱處理法(熱熔法或熱刀法)將玻璃與電池片分離後,分別進行再利用。研究單位更已成功研發出熱裂解法及剝除法等二種方式,可將廢太陽能光電板之玻璃上EVA去除,有助於玻璃回收再利用,環保署未來可透過基金運用,協助將技術轉移或輔導業者設立處理(模)廠。
經濟部能源局已於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」相關子法規定,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者,應繳交太陽光電板回收清理費用1,000元/KW,作為回收制度的經費來源,預估首年可徵收2億。
環保署所建置回收機制,從設置及廢棄排出都必須進行登記,來確保每一片太陽能板都將落實回收。光電板的序號資訊108年12月18日以前完成設備登記者,鼓勵由業者自行至「廢太陽能板回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」登錄;12月18日後則由能源局提供電子檔資料,直接匯入資訊系統。
發電使用後廢棄太陽能板的排出,也採以線上申請,稽核以模組序號為主,個別逐一案場總量管制為輔,確保每一片排出都對應到個別案場設備登記。
廢太陽光電板回收4步驟為「問」、「集」、「填」、「收」,光電設置者或民眾有廢棄光電板時,可選擇自行或委託合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,或至「廢太陽光電板回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」(https://pvis.moenv.gov.tw/pvis)登記相關廢棄物排出資訊,當數量累計達約50片,將啟動專案由清理機構清理。環保署強調,不只是發電業者,民眾小規模架設的家戶使用廢太陽光電板,也可經過登記,協助回收處理。
環保署呼籲,目前已經妥善規劃廢棄太陽光電板回收清除處理體系並已開始運作,廢板排出需依規定辦理,千萬不要任意棄置,或不透過合法的管道清除處理,違者最高將處300萬元罰鍰。相關細節可撥打專線電話(03)582-0009詢問。